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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16:02:01

各相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8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湘江新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荐指标

省人社厅分配给湘江新区评选指标为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不设指标限制。

两类人才推荐指标不混用,不调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选拔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基本申报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复审。

(二)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业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拟推荐人选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人社厅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推荐人员仅限于湘江新区辖区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新区创办企业、兼职的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湘江新区民社局申报,可通过编制所在单位申报。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个人按说明填报打印胶装成册(见附件),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2.《2023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其中“突出贡献事迹”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300字。

3.辅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高级技师证、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由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相关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材料报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技能人才推荐材料报送至就业处。

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专技处 李慧敏 13974887978;李双全 15243676930(专业技术人才)

就业处 易 虹 18175973968(高技能人才)

(四)报送地点

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专技处);7栋418室(就业处)


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1).pdf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