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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3年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9 08:14:39

各有关企业及员工:

为做好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认定工作,按照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年初的工作计划,拟举办2013年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档案在本中心委托管理,本人学历所对应的工作年限达到以下条件,需在今年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理人员均应参加培训。

(一)中专毕业满1年,即可认定“员级”;

(二)大学专科毕业满1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三)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四)双学士或硕士毕业当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2日(周六),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附楼三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科目为《低碳经济培训教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5月13日至6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缴纳培训费,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85元/人(含书籍、资料、授课、考试、阅卷等费用)

六、报名地点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乘916路、18路至麓泉路麓虹路口站下车)

七、注意事项:

(一)单位统一报名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收集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名册统一上

报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二)个人报名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如需代办则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三)报名时发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须按要求填写贴好照片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连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培训当天交工作人员;

(四)培训书籍于培训当天发放,请自行携带签字笔和两寸的彩照1张。

联系人:彭露

联系方式:0731-88995120

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